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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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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1

为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我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镇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请各村委会、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按照计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工作需求,制定并细化演练方案,完善各项措施,抓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2017年8月,我省制定了《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应急预案演练是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手段,各村委会、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应急演练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达到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检验镇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是否能够满足安全事故救援应急情况下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基本需求。

(二)检验镇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及各单位、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指导日常安全风险防范。

(三)检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后,相关单位、部门的人员能否正确响应。

(四)检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后能否按预案合理开展自救、互救,不因事故而造成次生、衍生灾害的再次发生,甚至于引发大的人身伤亡。

(五)检验预案启动后,相关联动机制是否正确有效运行,各级组织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正确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响应。

三、演练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全镇在4月份前完成相关演练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各村委会、各部门演练方案统筹演练工作开展。

(二)根据我镇实际,镇内在5月份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工作,并于10月份开展第二次应急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上报相关演练工作开展汇报。

(三)各村委会、各部门(不含学校)、煤矿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根据各自行业和职能特点要求,自行确定演练内容,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演练方案报镇,2021年6月份前完成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上报相关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完成消防(学生宿舍疏散)、防踩踏、地震、食品安全等内容的安全演练和教育,最大限度地确保师生安全,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演练方案报镇,演练练结束后,上报相关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四、应急演练注意事项

(一)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二)高度重视、科学计划。

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四)周密组织、统一指挥。

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五)由浅入深、分步实施。

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特别是学校应切实按分步预演到综合演练的步骤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演练伤害的发生。

(六)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

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练质量的唯一标准。

(七)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应急救援工作是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演练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及演练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省、市驻岳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皖政〔2010〕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规范执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各乡镇安全执法计划应在4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3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4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精神以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为指导,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侓法规,全面有效开展监察执法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做到每案必办。

工作任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侓法规;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实施监察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查处,对安全生产执法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处理相关股室移交企业违法行为。

二、2016年监察计划

(一)日常执法工作计划

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古叙高速、叙大铁路开展日常监察检查。

全县启动煤矿平均全年覆盖一次监察检查;古叙高速、叙大铁路重点工程,平均每月覆盖一次监察检查;非煤矿山(含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和露天开采非煤矿山)正常生产矿山平均全年覆盖一次监察检查;对全县100件以上烟花爆竹连锁店平均每季度监察检查(抽查)二户;对县泰安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监察检查;对全县加油站每年覆盖一次监察检查;对全县酒类企业全年监察检查(抽查)两户;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全年监察检查(抽查)六户(处),其它企业监察检查(抽查)六户。以上所有监察检查共105户。

(二)专项监察检查

结合重点时段、行业特点开展各类专项监察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相关企业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职能股室认真开展执法工作,检查、指导乡镇委托执法工作。

1、烟花爆竹专项监察检查。1--2月是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旺季,重点是配合危化股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登记、仓库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监察检查。对违规储存、经销非法产品进行立案查处。

2、煤矿专项监察检查。3--5月重点是配合煤监股对煤矿通风瓦斯、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井下密闭管理、矿级领导带班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对违法煤矿进行立案查处。

3、非煤矿山专项监察检查。6--7月重点是配合非煤山股对露天矿山安全和井工开采矿山的井下机械通风情况及领导带班等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对违法非煤矿山进行立案查处。

4、危险化学品专项监察检查。8--9月重点是配合危化股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对违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5、其他专项监察检查。10--12月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人员装备等情况实时开展对古叙高速、叙大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不定期(抽查)监察检查。

三、计划执行措施和要求

(一)科学制定月度监察检查计划。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分解下达月度具体察检查计划,加强监察检查计划进度。注重执法检查分析,找准监察检查薄弱环节。

(二)进一步规范监察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需要,按月计划编制监察检查方案,避免盲目执法。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案卷管理。实现监察执法过程“四化”管理。做好监察执法总结,积累监察经验,及时纠正工作上的偏差,推行监察工作创新,提升监察执法水品层次。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5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街、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力争2011年底前,全区所有街、镇达到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2个以上街、镇达到市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示范街、镇要求;三年内6个以上街、镇达到市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示范街、镇要求。

二、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健全监管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构。各街、镇、工业区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街、镇、工业区相关部门和各居(村)主要负责人组成(也可吸纳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站),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各街、镇、工业区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并按照2+X的模式(即2名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2名以上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工业区要配备5名以上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做到“八有”,即:有编制、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工业项目聚集区的街、镇和工业区要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安全生产经费;其它街、镇安全生产经费应满足工作需要,最低不少于5万元。安全生产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装备和设施,并且安全监管装备须在5年内达到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3、完善居(村)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辖区内居(村)要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员。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它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二)推进责任落实

1、明确各级职责。各街、镇、工业区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安监办(站)、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村)及其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出详细规定。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考核奖惩。各街、镇、工业区每年应与各居(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对各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突破事故控制指标或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问责制度。对不履行或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实行严格问责。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依照规定权限对本级负有相应责任的有关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抄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区安监局要根据辖区工矿商贸企业性质和规模大小,明确各街、镇、工业区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具体对象。。

2、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区安监局要制定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与各街、镇、工业区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提请移送权、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各街、镇、工业区行使。委托执法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有效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置。

(四)完善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各街、镇、工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专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根据需要,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各街、镇、工业区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常态的检查督促工作机制。各街、镇、工业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镇、工业区安委会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街、镇、工业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规模以上其它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其它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检查要有方案、有记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区安监局。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街、镇、工业区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日查制度,其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周查制度。各街、镇、工业区要于每月30日前,将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报区安监局。

各街、镇、工业区要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各街、镇、工业区要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监控责任,完善实时监控设施,执行定期检测、评估制度,规范运行台账和档案;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报送变更事项。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各街、镇、工业区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对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要立即报告区安监局。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需要开展应急救援的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各街、镇、工业区要扎实开展“全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内容、有总结。

各街、镇、工业区和居(村)要在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要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的永久性宣传标牌。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办公楼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各街、镇、工业区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居(村)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

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各街、镇、工业区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分管领导签字并督促落实。各街、镇、工业区应当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街、镇、工业区应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应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五)建立基本台帐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台帐。。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巡查、日常检查、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计划和在检查中形成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表格,隐患举报受理和查处情况,重大隐患报告、挂牌督办、治理方案、验收销案记录等资料。

4、宣传教育培训台帐。。

5、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帐。包括事故信息快报、续报,事故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资料,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照片等资料。

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包括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号。

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

8、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9、工矿商贸企业台帐。。工矿商贸企业应按照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做到“一企一档”。

10、中小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单位类别、名称、班级数量、学生数量、应急设施和器材数量;。

1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基础台账。。

12、危险(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

各街、镇、工业区要在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台帐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生产电子台帐。待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发成功后,统一推广使用,切实摸清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适时更新完善,推进全市安全管理数据库建设。各街、镇、工业区应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标绘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分布图。

三、规范化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7月20日前)。

各街、镇、工业区要成立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7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

各街、镇、工业区要按照区统一部署,对照本《实施方案》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将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居(村)和相关企业,加强督促指导,按照自身工作计划,抓好规范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制度和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各项工作落实。

区安委办要成立规范化建设指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指导、观摩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成果等方式,督促指导各街、镇、工业区开展好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各街、镇、工业区组织自评。10月上旬前,各各街、镇、工业区对照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在自评达标的基础上,申请区安委办进行验收评定。

第二步,区安委办组织考评验收。10月下旬前,区安委办对各街、镇、工业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确定达标街、镇,申报市级示范街、镇。

第三步,迎接市安委办考评验收。11月底前,申报市级示范的街、镇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安委办考评验收。对经评定确定的市级示范街、镇,由市授牌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街、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有利于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格,打牢安全监管基础;有利于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监管秩序;有利于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促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街、镇、工业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区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各街、镇、工业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各街、镇、工业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都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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