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车位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江苏省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车库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翠南小区17栋楼6号车库(车库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整(¥x)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车库。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车库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车库拥有产权
3、保证该出售车库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车库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库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乙方把各种手续资料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三、乙方承诺:
1、一次性按要求付清车库款给甲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车库的结构。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聚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车库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车库,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江苏省车位转让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已购买甲方恒实平阳景苑项目 号 单元 室房屋,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出卖人应当在签定本合同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签订之后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以及宏观调整、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特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应延期交付而无须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支付给买受人。
五、使用权限
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业主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 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江苏省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号码:_____,乙方车牌号码: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使用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每月:_____元,总计: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给付所有月份的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费用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借用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应自行保险,对车辆发生碰撞、划伤、丢失等现象,乙方自行与物业沟通报案或出具相关证明,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如有需要,允许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协议,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费。
五、 若乙方将车辆出入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处报失并补办。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