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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转让合同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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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转让合同书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第六条 交接验收: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 民诉讼。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生产设备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在 全部转让给乙方,其中包括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 元)。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院落土地所有人将本院落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院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有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 年 月 日起此院落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四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五条 甲方自本转让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市精密件铸造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原有股东: 新股东: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生产设备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上海XX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市____区钦州  法定代表人:林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  

  2. 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① 甲方继续保留技术专利股30%  

  ② 乙方出资9100万元收购甲方70%股权  

  第三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四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  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9.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9.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0.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0.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X100%的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9.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0.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0.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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