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福韦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征地申请强拆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申请强拆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福韦美食网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第十九条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第二十二条

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在社会生活中,对违法强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部门一般情况下不会违法强拆,即使被拆迁户不配合拆迁工作,一般也是申请人民裁定强制拆迁,商业征收过程中开发商有违法强拆行为的,可以到机关报案。

一、不愿意搬迁能强制拆除

如果通过胜诉了,可以由执行强制,其他人不能强拆。按现行法律法规,拆迁只有有权强制执行。当然如果你的建筑物本身不合法,有关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权限执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对强制拆迁城市房屋的规定以下程序要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行政机关拟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Copyright © 2019- fuv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